县尊
明清时知县之别称。
对县官的尊称。其属员、部下都可这样尊称县官。
明清时知县之别称。
对县官的尊称。其属员、部下都可这样尊称县官。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十二卿之一,十三班,掌管金帛库藏出纳、关市税收,以供国家、宫廷用度。辖左右藏、上库、太仓、南北市诸令丞及各地关津。别置少府卿掌器物营造、冶铸织染等事。陈因之,三
官名。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宋制,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元制,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以皇帝的“制”任命之。
参见“外务部总理王大臣”。官名。清置,光绪二十七年,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置总理亲王,总理外交事务,掌交涉,布德信,保护侨民等。其佐官有会办尚书、兼会办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等。宣统三年新内
宦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置,位在祗候高品上,为祗候班最高一阶。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名祗候侍禁。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置。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名祗候侍禁。
官署。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公牙》:“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为公牙,府门为牙门,字稍讹变,转而为衙。”《唐书·诸夷蕃将传》:“命宰相南北牙群臣。”
官名,东汉置,属少府,由宦官担任。掌监制御用之器物。《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
官署名。见“民科”②。
官署名。即“山东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