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赞佐营务,参画机宜。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赞佐营务,参画机宜。
辽朝官职类别。治诸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南面官对称。形成于太祖、太宗时,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下分朝官、帐官、宫官、军官、部族官、属国官、边防官等。北面官又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等。
官名。掌管佛教事务之僧官。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之, 是为僧人立官之始。 南朝宋置。《南齐书·纪僧真传》: “宋世道人杨法持,与太祖有旧,元徽(473—477)末,宣传密谋。升明(477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管税务之事。伊犁、阿克苏、喀什噶尔各设一人,六品; 乌什设一人,七品。
官名,汉时夫余国置。《三国置·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在长城之北……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诸加别主四出,道大者主数千家,小者数百家……有敌,诸加自战。”
县门下吏名。北齐京县主记与记室并置,见《隋书·百官志中》。参见“县主记掾”。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令副贰,秩六百石。东汉为尚书台次官,职权益重,若公为之,增秩至二千石。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参议政事,谏诤驳仪,监察百官。令不在,则代理其职。献帝建安四年 (后99) 分置左、右。
官名,汉置,为郡太守属官,掌起草和缮写文书。《汉书·朱博传》:“下书佐入,博口占檄文曰:府告姑幕令丞:言贼发不得,有书。”《后汉书·百官志五》:“下及诸曹各有书佐。”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光绪九年(1883)设。掌管南北洋海防之事。凡长江水师、北洋海军、沿海炮台、船厂购置轮船、枪炮、弹药,创造机器、电线、铁路及各省矿务诸事,均属焉。光绪二十年后改
官名。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金朝始置于各路,掌领一路之道人。元朝设于各州,为道正司之长官。掌道人词讼,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亦置于州,每州一人,为诸州道
见“提举譏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