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赞大臣
官名。①清朝派往新疆、蒙古地区的驻札大臣。雍正九年(1731)以后陆续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办理军政。由特者简派。②清制,凡出征之将军亦往往派参赞大臣,以分统军队。
官名。清朝制度,在总统伊犁、新疆、塔尔巴哈台,乌什等处的将军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政,地位略次于将军。凡临时出征的统帅将军,其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务,分统军队。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名。①清朝派往新疆、蒙古地区的驻札大臣。雍正九年(1731)以后陆续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办理军政。由特者简派。②清制,凡出征之将军亦往往派参赞大臣,以分统军队。
官名。清朝制度,在总统伊犁、新疆、塔尔巴哈台,乌什等处的将军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政,地位略次于将军。凡临时出征的统帅将军,其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务,分统军队。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名。辽属国之小者置节度使以为主官,称某国某部节度使;其副职为副使,称某国某部节度副使,均属北面属国官。
官名。宋朝置,掌三省门钥。初以小使臣充任,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1211),以曾任知县、通判资序人充任。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
见“点检医药饮食”。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官名,汉置,又称家马令,掌皇帝私人所用御马。详“家马令”条。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侍御曹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亦有由中书学生迁任者。五品中。参见“主文中散”。
官名。北魏置。《窦泰墓志》:“起家为襄威将军,帐内都将。”(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二一)参见“都将”。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参掌侍郎左选之事。
官场用语。宋朝称翰林学士等高级侍从官为禁从。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