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仪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小大次序。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小大次序。
即郡府,也称府朝,就是郡太守处理政务的大堂。《后汉书·岑晊传》:“(太守成)瑨委心(岑)晊、(张)牧,褒善纠违,肃清朝府。”
北魏时为大司马、大将军的合称。位在三师之下、三公之上。官名简称。北魏时大司马和大将军简称“二大”,其地位高于“三公”,低于“三师”。参看“大司马”和“大将军”条。
官名。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置,以他官兼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四年,定其位在知制诰下。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带此职可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四品
武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其秩分别为从四品上与从五品上,掌宿卫侍从。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三年(1694)设。掌内外群厩、游牧处马驼数目、饲养滋生及定议赏罚之事。与右司共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又设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①周朝王室及诸侯卿大夫的子弟。《毛公鼎铭》: “命汝摄司公族雩(与)参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左传·宣公二年》:“(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②官名。“公族大夫”省称。周朝置。
即“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春秋时期卿大夫请求辞官养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崔)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
官名。隋于行台尚书省置武器监令。唐于卫尉寺置武器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在外使用的兵器,供祭祀、朝会、巡幸及公卿婚丧卤簿之用。丞二人,从九品下;所属有府、史、监事、典事、掌固。贞观中东都亦置武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