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厢大都督
官名。北魏末置,掌右厢禁卫军兵。《魏书·侯莫陈悦传》:“尔朱天光之讨关西,(尔朱)荣以悦为天光右厢大都督,本官 (征西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如故。”
官名。北魏末置,掌右厢禁卫军兵。《魏书·侯莫陈悦传》:“尔朱天光之讨关西,(尔朱)荣以悦为天光右厢大都督,本官 (征西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如故。”
官名。明永乐 (1403—1424)中于京军三大营中五军营置。共六人,中军置大营、中营各一人。左,右掖,左、右哨各置一人,以勋臣充任。京营围子手营、幼官舍人营等亦置,各一人。景泰元年(1450)改三大
官名。唐朝禁军左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二人,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县长任用法》的规定,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一、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始立总管府,并管涟海高邮湖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扬州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司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为司门郎中,为刑部司门司长官。官名。隋初有司门侍郎,炀帝去侍字,称司门郎。掌守京城城门,查走私。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
官名。明朝于各省设置。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掌本省驿递之事。浙江、山西、陕西、福建、广西、贵州以清军道兼,河南、江西、四川以屯田道兼。专职道员名。明清时设置,明代按
官名。清朝特设劝谕化导风俗之官。雍正九年(1731),以征准噶尔,陕西、甘肃当师行道,任饷,故命兵部尚书史贻直为陕西宣谕化导使,偕侍郎杭奕禄前往。乾隆(1736—1795)间,以两江士
官名,即公府掾史属,三公府下属诸曹职吏统称。其中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三百石。太尉、司徒、司空皆称公,其府称公府,府中设若干办事机构称曹,每曹的长官称掾,副职称史、属,下边还有办事官吏
任免官吏。《汉书·田蚡传》:“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颜师古注:“凡言除者,除去故官就新官。”官制用语,即任免官吏。《汉书·田蚡传》:“上乃曰: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注:“师古曰:凡言除者,除去
官署名。元宪宗三年(1253),忽必烈受京兆分地,奏以河东解州盐供军用,立从宜府掌管其事,屯田凤翔,募民受盐入粟,转输四川。宪宗七年(1257)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