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都护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拜陆逊上大将军兼此,权位极重。是年孙权东巡建业,使陆逊辅太子,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董督军国。蜀亦置,地位稍低。
官名,三国吴置,掌都护京师,参与军国大事。黄龙元年孙权拜陆逊为上大将军兼右都护,辅太子,掌荆州、豫章等郡,总督军国大事。蜀也置右都护,但职位较低,权势稍轻。《三国志·吴书·陸逊传》:“黄龙元年,拜上大将军、右都护。是岁,权东巡建业,留太子、皇子及尚书九官,征逊辅太子,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董(监督管理)督军国。”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拜陆逊上大将军兼此,权位极重。是年孙权东巡建业,使陆逊辅太子,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董督军国。蜀亦置,地位稍低。
官名,三国吴置,掌都护京师,参与军国大事。黄龙元年孙权拜陆逊为上大将军兼右都护,辅太子,掌荆州、豫章等郡,总督军国大事。蜀也置右都护,但职位较低,权势稍轻。《三国志·吴书·陸逊传》:“黄龙元年,拜上大将军、右都护。是岁,权东巡建业,留太子、皇子及尚书九官,征逊辅太子,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董(监督管理)督军国。”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夏官府司勋下大夫所属有司录上士,正三命;司录中士,正二命。职掌不详。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供给宫城及宿卫班直军士薪炭及席荐等物,设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隶同农寺。官库名。宋置,属三司或司农等。掌收储薪炭,以供宫城及宿卫
古代君主即位时年幼不能理政,由其长亲代行职务,称摄政。清朝顺治(1644—1661)初年睿亲王多尔衮和清末宣统(1909—1911)时醇亲王载沣均以亲王摄政,因称“摄政王”。
官名。见“乐部中大夫、下大夫”。
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崇德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十四日公布《省地政局组织通则》,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管理全省地政事项。设局长一人(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
“兵部侍郎”简称。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三国魏定为三品,蜀、吴亦置。西晋武帝泰始五年(269)罢,六年复置,三品。位在镇军大将军下,两职可并置。与中军、抚军三号将军位比四镇将军。主要为中央军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