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阐教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依例升迁左阐教,缺出由左讲经升补。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依例升迁左阐教,缺出由左讲经升补。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湖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皆须三、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撰写保状。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
见“国信所”。官署名。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置管勾往来国信司,属内待省。元丰改制后改称往来国信所,转属鸿胪寺。有管勾官二人,以都知、押班充任,掌与辽国通使交聘之事。南宋并入礼部。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引进副使置,从七品。官名。宋置,详“中侍郎”条。
将军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冠军大将军下,掌领兵征战。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
省政府的权力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由省政府委员七至八人组成。其职权为:所有关于制定省单行条例,增加或变更人民负担,确定及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处分或筹划省公营事业,执行国民政府委托事件,监督地方自治设施或
即“督邮”。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酒的专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