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宾寺
官署名。① 即鸿胪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鸿胪寺。②渤海国官署,有卿。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鸿胪寺为司宾寺,以司宾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鸿胪寺”。
官署名。① 即鸿胪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鸿胪寺。②渤海国官署,有卿。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鸿胪寺为司宾寺,以司宾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鸿胪寺”。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大卿监以上官充任,为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司御史台长官。
官名。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掌管各地汉军军户。至元五年(1268)罢,改由州县民官管理军户。参见“奥鲁总管府”。
官名。东晋置,负责宫殿内侍卫,位在殿中虎贲上。可享有注家籍的衣食客一人。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殿中冗从武贲。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乘象路时护卫。《周礼·夏官》: “道右,上士二人”,“掌前道车,王出入,则持马陪乘。如齐车之仪。自车上谕命于从车。诏王之车仪。王式,则下,前马。王下,则以盖从
官名,汉置,为驺之长,掌驾御或骑从。《汉书·霍光传》:“(昌邑王)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参看“驺”条。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户部度支司,掌内外支供之事。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
旧时长官出行时,属员及仆人在两旁垂手侍立,以示恭敬,称站班。
官名。明初内府神宫监、尚宝监、内官监等以监为名的宦官衙门皆置,各一人,从四品。后渐革。
官名。十六国汉,后燕,北燕置。十六国汉时,与单于左辅各主六夷十万落,每万落置一都尉。后燕时位次尚书。北燕时为大单于四辅之一。见《晋书·刘聪载记》、《慕容熙载记》、《冯跋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