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属寺卿
官名。见“司属寺”。
官名。见“司属寺”。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
官名。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始置。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职掌刑民案件审理。官名。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评事,省称推事。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官名。南宋置,见“都督(4)”。
官名。见“三班院”。
① 内官合称。隋朝内官置司令、司乐、司饰、司医、司筵、司制,各三人,合称六司。分属六尚所辖,分掌图籍法式、音律、簪珥花严、方药卜筮、铺设洒扫、衣服裁缝等事。炀帝时 (605—618) 增为二十四司。②
官名,西汉置,也写作“辩铜丞”,辩通辨。属水衡都尉,佐辨铜令分辨铜质种类和好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辨铜令”条。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四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封宣武将军,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 属八旗者从四品封中宪大夫。三十二年,统一为宣武大夫。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西周天子在宗庙册封臣子,受命者接受册命时站立的位置。《楚簋铭》: “王各 (格) 于康宫,中倗父内又 (右) 楚立中廷,内史尹氏册命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