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王国属官。南朝齐、梁及齐、隋俱置,掌供膳食。唐朝沿置,正九品下。官名,汉置,为王国的属官,掌王太后饮食。《汉书·文三王传》:“李太后亦私与食官长及郎尹霸等奸乱。”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官名。西晋惠帝置,与左、右、前卫率各领一军,宿卫东宫,亦任征伐,地位颇重,五品。东晋初废,孝武帝太元 (376—396) 年间复置。南朝宋废。东宫武官名。见“太子左卫率”。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从四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位次于学士、直学士,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敷文阁学士”条。
国子学官通称。《陈书·袁宪传》: “时生徒对策,多行贿赂,文豪请具束修,(袁)君正曰: ‘我岂能用钱为儿买第耶? ’学司衔之。及宪试,争起剧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祭祀太社的有关事务。下设司社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东汉末置。《三国志·陶谦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会西羌寇边,皇甫嵩为征西将军,表请武将,召拜(陶)谦扬武都尉,与嵩征羌。”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亦置为领兵武职,随从征伐。官名,东汉
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员之统称。攻克永安(今广西蒙山)前后设。前、后、左、右、中五方位军每军设三十五人,职同监军。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如负责文书者,有“宣诏书”,主全军册籍; “疏附”,主递文书。负责后勤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用火之政令。《周礼·夏官》: “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时则施火令。凡祭祀,则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