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院的副长官。见“理藩院”。
官名。清末置,属大理院详谳处,见“详谳处”。
殷朝军队编制名。《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三二八片: “其雉,翌日,王其令右旅众左旅畓见方,不雉众。”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见“旅(2)”。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汉朝选官制度,亦作特召。《汉书·武帝纪》元特六年 (前117) 诏: “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汉朝如才能出众之士,有时由皇帝亲自召见,问以政事,或授以官职。官制用语,也写作特召。汉朝对才能出众有某种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
元朝国立学校名。秩正七品。掌用蒙古新字(八思巴字)教习诸生。世祖至元七年(1270),各路置蒙古字学。八年,立京师蒙古国子学,选随朝蒙古、色目、汉人官员及怯薛子弟入学。后隶蒙古翰林院。置博士、助教、教
官名合称。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指智威、仁威、勇威、信威、严威、智武、仁武、勇武、信武、严武等十将军。其中智威等五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以代替旧征虏将军; 智武等五将军为十五班,以代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江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参见“肃政廉访司”。
见“通进银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