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司长官,掌罪、戎、蛮、夷、狄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领掌罪隶中士、掌夷隶中士、掌蛮隶中士、掌戎隶中士、掌狄隶中士、掌徒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周置,掌五隶及徒者。见《通典·职官十四·司隶校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司长官,掌罪、戎、蛮、夷、狄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领掌罪隶中士、掌夷隶中士、掌蛮隶中士、掌戎隶中士、掌狄隶中士、掌徒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周置,掌五隶及徒者。见《通典·职官十四·司隶校尉》。
见“军巡使”。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主官。顺治十四年 (1657) 设,一人,由满人充任,正三品。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乾隆二十七年(1762),始受盛京将军节制。三十年,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光绪
即“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
左右丞的通称。唐宋金元诸代以左丞统辖尚书省左司,右丞统辖尚书省右司,故有此称。
官名。汉代公府置东西閤祭酒,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记诸公督府置吏,有东西閤祭酒各一人。是南朝州都督府中亦必有此职。较小军府则不置。
官名。 三国吴置。 《三国志·孙綝传》:“(孙)綝父绰为安民都尉。”官名,三国吴置,掌治安、军事,也征战。《三国志·魏书·孙綝传》:“綝父绰为安民都尉,綝始为偏将军。”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督催诸司、署、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按月奏销。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
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不隶卫,直属都指挥使司。设官与一般千户所同,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镇抚二人,从六品。下辖十百户所。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衔枚氏下士二人,掌理禁止内外朝高声喧哗;国家有大祭祀,下令停止喧哗;军旅田役令衔枚,不得言语。北周依《周礼》置衔枚中士,正二命;衔枚下士,正一枚。属夏官府大驭中大夫。
西汉太子妻妾名号,次于妃、良娣。十六国官之妻封孺人,八、九品官之母亦可封为八品孺人、汉亦置。太子妾名,位在妃、良娣之后。《汉书·外戚传上》:“卫太子史良娣,宣帝祖母也。太子有妃,有良娣、有孺子,妻妾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