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鼓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鼓人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军旅、乐舞中的各种鼓手及其演奏,下设司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鼓人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军旅、乐舞中的各种鼓手及其演奏,下设司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简称“司”。均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十八
1、泛指侍从皇帝皇后左右的官员。《汉书·外戚传·霍皇后传》:“皇后舆驾侍从甚盛,赏赐官署以万计。”2、宋朝称翰林学士、给事中、六尚书、侍郎为侍从;中书舍人、左右史以下为小侍从;外官带诸阁学士待制名号的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银钱物品之出纳,岁汇报京师户部,并请领用物。
官名。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金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明置,为御茶房长官,掌供御药酒、瓜果,及进御膳。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官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即总摄司之长官。详见“总摄司”。僧官名。元代路以上主管佛教事务的衙门有总摄司,以总摄为主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拟武臣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等号。
元代镇戍兵的一种。探马赤,蒙古语,意为先锋官。蒙古国时期,从各千户、百户和部落中抽调士兵组成,作战时充当先锋。战事结束后驻扎镇戍于被征服各地。如成吉思汗于公元1217年命木华黎攻宋时,组成五投下探马赤
吏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意即村长,受札萨克之命,处理村内之事。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