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屯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
见“国信所”。官署名。宋置,见“往来国信所”。
官名。清置,简称提刑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等,详见“提刑按察使”条、《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教习经馆之事。叶尔羌设一人,秩六品。
翻译官,专指翻译西方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官员。《礼记·王制》:“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堤,北方曰译。”疏曰:“其通西方语官谓之狄辊者,辊,知也,谓通传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中散官。掌管禁中文书事务,参预礼仪、制度的议定,亦受皇帝之命外出执行临时任务,或亦领监御等曹事务。多由中书学生迁任。五品中。参见“中散”。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掌紫禁城内各门之文书事务。额定上三旗每旗一人,另有委署门主事各一人,以一人轮流值班景运门。
官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初置丞相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不变,故丞相司直,即大司徒司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光武即位,仍置大司徒司直,建武三年“三月壬寅,以大司徒司直伏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