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置,掌南北院监察。其官有:南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南院左中丞、南院右中丞、同知中丞司事、南院侍御。见《辽史·百官志一》。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官名。即太医丞。即“太医丞”,详见该条。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在河渠之地,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救上士佐官,正二命。
“长流贼曹参军”与“长流贼曹参军事”省称。官名。晋朝始设此官,为军府及三公的属官,掌管刑狱捕贼等事。南北朝也多设此官。《通典职官二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属官》:“(南齐)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长流、
府的等级之一。金制各路首府以外的府称为散府。元代散府为属于路的府。
掌管驾车的小官吏。《汉书·丙吉传》:“(丙)吉驭吏耆酒,数逋荡。”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七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置,为武散官,从七品。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
参见“库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