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外交官领事官考试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

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的规定,外交官、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襄校官则由外交部遴选人员呈请大总统派充。应试资格与文官高等考试的应试资格相同(但仅限于修习政治、经济、法律专科者);应试之前须先经甄录试,及格者再由外交总长咨送。考试分为四试。第一试,考国文、外文(英、德、法、俄、日各国文字一种以上);第二试,考宪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外交史;第三试,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学科的专业科目中选考四种;第四试,考约法成案、外交事件、草拟文牍。四试平均分数及格始行录取,录取后由外交部分发驻外使领各馆学习,两年期满,成绩优良者作为候补,得授荐任职。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八月二十七日北洋政府公布《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二十九日又公布《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施行细则》,与以前的规定大体相同,略有修改:如第四试加试外国语;约章成案和外交事件两科均先笔试,再行口试;口试由典试官和襄校官三人以上的出席执行,必要时典试评议员亦可参加。

猜你喜欢

  • 伯赵氏

    官名。少昊时的官职,为历正的属官。《左传·昭公十七年》:“伯赵氏,司至者也。”疏:“此鸟以夏至来,冬至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 “伯赵氏,司至者也。”

  • 巡防队执事官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各营庶务。

  • 签院

    签书枢密院事省称。

  • 护南氐校尉

    官名。十六国前赵刘曜置。《晋书·刘曜载记》:“曜大悦,署 (杨) 难敌为使持节、侍中、假黄钺、都督益宁南秦凉梁巴六州陇上西域诸军事、上大将军、益宁南秦三州牧、领护南氐校尉、宁羌中郎将、武都王。”

  • 北护卫司徒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 督工科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 会计司郎中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② 清末学部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理司务。

  • 中贵

    指为君王所宠信的宦官,与中贵人同。

  •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官名。清置,简称提刑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等,详见“提刑按察使”条、《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 吏部郎官

    吏部郎中、员外郎通称。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参掌四选之事。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未及者为员外郎。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罢权摄、添差郎官。凡初进拟,仅称吏部郎官; 及拟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