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南、北外都水丞司各置,为本司长官,分治河事。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南、北外都水丞司各一员。十年,以都水事归工部,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七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设此医官,供内侍。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东汉巴郡太守置,位在文学主事掾下,佐掾掌郡中文学事。参看“文学主事掾”条。
即“壮达”。
官名,金朝置。正八品,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都监一员,从九品,掌签署文簿、巡察匿税。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①宫廷供奉机构。唐朝制度,初于皇帝宫殿所在,各设待诏之所,安置文学、经术、卜、医、僧道、书画、奕棋人才,各别院以廪之,陪侍皇帝游宴娱乐,统称翰林院,并非正式官署; 玄宗以文学之士为翰林待诏、翰
命妇封号名。宋朝置,以封执政、东宫三太、文武二品、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之妻。徽宗政和二年(1112),规定执政以上官之妻始得此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员六人,佐太学博士下大夫掌教授太学生经义。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太学博士下大夫”。
①官署名。唐朝司农寺置,监一员、副监一员、丞二员,掌植竹、苇,供尚食局竹笋及宫中百司帘篚等。另有录事、监事、苇园匠等。②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长官,置一员,从六品下。官名。唐置,属司农寺,掌植竹、苇,
见“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