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褂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其长及股,其袖端平,对襟,罩于袍外,俗称“外套”。官员用之,有朝褂、行褂、常服褂之别。所用颜色,多为石青,绀色(黑中透红),乾隆(1736—1795)中尚玫瑰紫,嘉庆(1796—1820)以后尚泥金、浅灰色。所用物料按季节更换,或布、绸,或棉、皮,惟不得用亮纱及羊皮。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其长及股,其袖端平,对襟,罩于袍外,俗称“外套”。官员用之,有朝褂、行褂、常服褂之别。所用颜色,多为石青,绀色(黑中透红),乾隆(1736—1795)中尚玫瑰紫,嘉庆(1796—1820)以后尚泥金、浅灰色。所用物料按季节更换,或布、绸,或棉、皮,惟不得用亮纱及羊皮。
代行偏将军之职事。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赵憙传》:“更始征憙……即除为郎中,行偏将军事。”参看“偏将军”条。
官署名。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由缮珍司改立,秩正三品。领以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下设同知、副总管。辖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等大小机构三十余所。官署名。元中统五年(公元1264
官署名。参见“四十一道按察分司”。
官署名合称。即唐、宋时期集贤院、史馆、弘(昭)文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囿人置,掌养于苑囿的百兽,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掌囿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由吏部发出除书,并送达受任者。在吏部留有底案。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1658)置。设正、副监督各一人,皆为满员,由盛京五部司员内拣选充补。下设笔帖式若干人,亦为满员。贮藏粮石,收纳官庄米及辽阳,开原、广宁三城旗地之米,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一说为周朝置。掌祭祀时供应鬯酒。《周礼·春官》: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掌共秬鬯而饰之”,“凡王之齐事,共其秬鬯。凡王吊临,共介鬯”。贾公彦疏: “饰者,设巾也。”官名。《
明朝对翰林院庶吉士别称。相,指内阁辅臣。天顺(1457—1464)后,非翰林不得入内阁。故新进士选庶吉士后,地位优崇,即被目为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