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法司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明代神机营的附属机构。因都督谭光所进良马五千匹,建立五千营,置坐营内官、武臣各一人,下设四司,每司把司官各二人,掌操练亲军卫随驾护卫官军及火器使用。
官署名。明朝置,隶户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收存各布政司、应天府及南直隶各府州解到绵布、银朱及各种药材、染料等物。官库名。明置,掌贮银朱、黄丹、乌梅、藤黄、水银诸物。都由浙江等省每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设令、丞。领右龙局。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捷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见“大都宣课提举司”。官署名。见“大都宣课提举司”。
清朝太监官职之一。以八品“侍监”充,亦有无品级者。坤宁宫、养心殿内(兼吉祥门)、御茶房、苍震门、遵义门、寿康宫、御花园、太庙、慈宁宫、祭神房、寿皇殿、瀛台、画舫斋、永安寺及内务府掌仪司、营造司等处均设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职官。崇德元年(1636)设。位大学士之下,共五人,计内国史院二人,内秘书院一人,内弘文院二人。协助内三院大学士掌院事。入关后人数历有增减。顺治八年(1651),定其品秩视侍郎。
官名。明初置为太子官属,以勋旧大臣领职。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詹事院,遂罢。
见“干办公事”。官名。亦称勾当官。勾当为主管之意,唐始用为职衔名称。《新唐书·第五琦传》记琦“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宋置勾当公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三十说:“国朝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诏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东王杨秀清称九千岁,官阶为一等,以军师身份辅佐天王,主持日常军政诸务,节制其下诸王。系衔为劝慰使、圣神风、禾乃师、赎病主、左辅正军师东王,对外行文则冠以“真天命太平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