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予乐令丞
官名。西汉太常的属官有太乐令及丞,东汉改称大予乐令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掌伎乐。凡国祭祀,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据《汉官》所载,有“吏员二十五人,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官名。西汉太常的属官有太乐令及丞,东汉改称大予乐令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掌伎乐。凡国祭祀,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据《汉官》所载,有“吏员二十五人,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置,以内侍充任,掌镇压李顺起义之事。军事皆委其制置,不从中覆。管内系囚,非十恶正赃,悉得以便宜决遣。官名。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此官,掌招安。见《辽使·百官志四·南面边防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书粮料历以送粮料院。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属太府寺。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专勾司为审计
官署名。明代以户部事繁,按地域分为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三清吏司,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
即“南大王院”。
即“兀刺赤”。
官名。清朝盛京工部之长官。额设一人,满缺,秩正二品。总掌部务。
官名。金大乐署令所属,正八品,掌乐工部籍。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官名。①唐朝十六卫之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宋朝环卫官之左、右金吾卫上将军统称。②武散官三十四阶之第二阶。金朝为正三品中;元朝为正二品,宣授。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正三品中,位在龙虎卫上将军下,骠骑卫上
三国魏灭蜀后,魏封蜀后主刘禅为安乐公。《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咸熙元年……丁亥,封刘禅为安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