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元帅大本营

大元帅大本营

孙中山准备北伐的指挥机关。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因陈炯明的叛变,非常大总统被迫离开广州,政府和国会均被破坏。当时北洋军阀正宣扬“法统恢复”,国会议员遂多北上。十二年(公元1923年)初,陈炯明被逐,孙中山回粤,当时非常国会既不存在,“护法”也失掉意义,便不再用军政府的名义。其时广东军队颇多,不能不有所统率,于是孙中山就以大元帅名义统率各军。三月二日组成大元帅大本营。大元帅的职权为掌理政务,指挥、调度各军,任免重要官吏,决定政府机关的设置或裁并,公布条例、发布命令等。大本营内部设置四部、两局、一库、两处:四部为外交部、内政部、财政部、建设部;两局为法制局,军计局。一库为金库。两处为参谋处,秘书处,两处分别以参谋长与秘书长为主官,另有参军长。另外以大元帅直辖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兼管司法行政事务,并配置总检察厅。大元帅大本营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七月一日改组为广州国民政府。

猜你喜欢

  • 县政府社会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会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社会调查、社会救济、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劳资争议处理。

  • 秘书中散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中散官。掌管禁中文书事务,参预礼仪、制度的议定,亦受皇帝之命外出执行临时任务,或亦领监御等曹事务。多由中书学生迁任。五品中。参见“中散”。

  • 大理院刑科第三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

  • 行人司左司副

    官名。明置为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协司正掌司事。

  • 同知室政院事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副长官,秩正二品,员额二人。

  • 右工师

    工官。战国楚置。主持器物制造。

  • 参录尚书事

    官名。东汉尚书权重于太傅、三公(司徒、司空、太尉)和大将军。此五官中无论那官执政,都必须加“录”或“参录”。“录”即“掌管”“总领”,“参录”即“参与掌管”。《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元年)丙戌,太

  • 礼部旅下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 改礼部为司宗, 遂改名“司宗旅下士”。职掌参见“礼部上士”。

  • 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

    国民参政会休会期间的驻会组织。见“国民参政会”。

  • 中长秋

    官名。秦朝至西汉成帝时置,属詹事,掌皇后宫中事务。官名,汉置,属詹事,掌宣中宫命,关通内外。见《汉书·百官公卿表·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