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分院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筹设,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筹设,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隶太府寺,令一员、丞二员、监事五员,掌平籴、仓储、出纳; 武则天垂拱(685—688)初东都(洛阳)亦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
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亦有指高级武职者,则带有贬意。
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即“河南尹丞”。
官名。唐朝待诏于翰林院的天文博士、天文生等,称翰林天文。
政区名。在商代亦称方国,是商与西周时期王畿以外的分封区域。封国对王室是从属关系,是后世地方政权的初期形态。参见“分封制”。
官名。北周《周礼》夏官之属有司士下大夫二人,掌理群臣的名籍,主管黜陟、计比、征召的政令及正朝仪等事。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士中大夫,正五命,属夏官府。任此职者见《周书·裴宽传》:“武成二年(公元560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九载 (750)置,时诸贵戚竞以向皇帝进膳食相尚,遂以宦官姚思艺为检校进食使,掌所进水陆珍羞。
南宋效用兵等级合称。即守阙毅士、毅士、守阙效士、效士、守阙听候使唤、听候使唤、守阙听候差使、听候差使,守阙准备使唤、准备差使。
任官制度。明朝京官太常卿以下官职空缺,多由吏部推举,再加任用。武官任副将、参将、游击将军、佐击将军、坐营官、大号头官等,则由兵部推举。明代铨选方式之一。即由吏部推选太常卿以下官。参见“廷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