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刑科第三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
宦官的别称。原意指为君主所宠信的宦官。其后常用以指所有的宦官。帝王所宠信的宦官。《史记·李将军列传》:“匈奴大入上郡,天子使中贵人从广勒习兵击匈奴。中贵人将骑数十纵,见匈奴三人,与战。三人还射,伤中贵
官名。在周朝,府掌库藏,史掌文书。《周礼·天官·冢宰》:“府六人,史十有二人。”疏:“宰夫八职云,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賛治。”在汉朝,为掌文书簿籍等事之佐吏的通称。《后汉书·百官志一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军官。统领左铁鹞子军。辽军多以猛兽凶禽命名。取其勇健迅捷之意。铁鹞军即其一。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官名,清末置,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见“京师高等审判厅”。
1、东汉宫名。《后汉书·孝献帝纪》:“迁太后于永安宫,大赦天下。”注:“《洛阳宫殿名》曰:永安宫周迴六百九十八丈,故基在洛阳故城中。”2、三国魏宫名,太后居此宫。《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明帝即位,
科举考试后,公布录取名单称为放榜。《唐摭言》三《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引杜牧诗: “东都放榜未花开, 三十三人走马回。”又《南部新书》说:“唐大中以来,礼部放榜岁取二、三人姓氏稀僻者,谓之色目。”
清朝选官制度。文职官之推选吏部文选司掌之,武职官之推选兵部武选司掌之。凡推选分仕进之途,文职官视科甲及恩、拔、副岁、优贡生,荫生出身者为正途,余为异途; 武职官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目次之。别流品以严登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虎置,地位高于左、右卫将军。《晋书·石季龙载记上》: “置左右戎昭、曜武将军,位在左右卫之上”。
官职等级制度。叉称班次。①官员临朝时所站位置。始见于春秋。《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朝以正班爵之义。”以后历朝各有具体规定。如两晋时特进为第二品,所占位置在诸公下,开府骠骑之上。明景泰时定,午朝时,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