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掌盗贼刑狱,后成为公府、将军府属曹,长官为参军。南朝沿置。北魏公府、诸州府,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诸州府亦置,长官为参军事。常简称为“刑狱”。参见“贼曹”。
官名。西汉属少府。主帝陵所需器物,如棺槨、明器等丧葬用品。东汉沿置,西晋改属光禄勋,后不复见。官名,汉置,属少府,掌制造和供应陵墓内用器物。《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东园匠十六官令丞。”
乡役名。清代保正的别称,见“保正(3)”。
官名。清末置,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见“土药统税总局”。
即休沐,休息沐浴,指官员的例假。汉朝规定,中朝官每五日归家休沐,三署诸郎、太子舍人同。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班,大通三年(529)罢。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皆置。参见“殿中尚书”、“殿中郎”。官署名,三国魏始置,为尚书台属曹,以尚书郎为其长官,主殿中事务。其后晋和南北朝多置。北齐殿中曹掌供御衣食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等。参看《通典·职官
官名。元置,为武备寺长官,正三品,掌制造修理储藏武器,兼管受给,其佐官有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还有经历、主事等官。见《元史·百官六·武备寺》。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四
① 御史中丞别称。南北朝时称御史台为南台,御史中丞为台中长官,故名。《宋书·江淹传》:“以本官兼御史中丞,时明帝作相,因谓淹曰: “君昔在尚书中,非公事不妄行,在官宽猛能折衷; 今为南司,足以震惊百僚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分者有直隶之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之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之德州、东平等十一州、县,江南之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之佐贰、首领官。虽属腹俸,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