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提举
官名。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设大都、上都太仓各一,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麹药物。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司”札支付。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提举太仓,设官三员,隶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定二仓之秩为正六品,各设提举一人为主官,大使、副使各一人佐之。
官名。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设大都、上都太仓各一,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麹药物。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司”札支付。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提举太仓,设官三员,隶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定二仓之秩为正六品,各设提举一人为主官,大使、副使各一人佐之。
①官署名。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置监、副监、丞,统诸羊牧。②官名。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盐州牧长官,视从七品。
官名。明洪武十年(1377)于各祠祭署置,一人,正七品,以宦官充任,二十四年改置奉祀,以流官充任,隶太常司(后改太常寺)。参见“祠祭署”。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官名。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宋制,地方诸州遇有灾伤,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有巡抚大使、副大使、安抚使、副使等,其官卑者不加使名,只称巡抚。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故名。为临时性设置,事毕则解。② 明
官名,又名都官从事,汉置,属司隶校尉,掌察举百官犯法者。蔡质《汉仪》说:“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中兴以后,专令掊击贵戚。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殿即宫殿为皇帝起居、理政之处。殿省指皇宫中诸官署,如尚书、中书等。汉、晋皆然。
县级行政官员统称。《管子·大匡》: “凡庶人欲通,乡吏不通七日,囚”,“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有过无罪”。泛指县令县长的属官,不同名称的县吏分掌其职事,都是县属的办事官员。《后汉
官名。 周朝置。 主管湅丝帛。 《周礼·冬官·考工记》: “㡛氏湅丝, 以涚水沤其丝。 ”
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六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二十二年改宪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