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三校尉
南朝宋初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合称太子三校尉,掌东宫护卫。齐梁陈之制同。
南朝宋初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合称太子三校尉,掌东宫护卫。齐梁陈之制同。
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咸雍五年(公元1069年)王观曾任此职。
官名。秦置。汉因之,属太仆,为骏马令副贰,掌皇帝车乘。东汉省。官名,汉置,为骏马令之副,佐令掌养骏马。参看“骏马令”条。
官名。《汉书·高帝纪》记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王恬为柱下令。此柱下令恐即为侍御史的别称。参见“柱下史”。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立孙登为太子,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都尉,以辅佐太子,称太子四友。顾谭自中庶子转此。见《三国志·顾雍传》、《孙登传》。官名,三国吴置,掌侍讲诗书和出从、骑射,为
官名。金置,见“武器署”。
即“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在次要商埠,无设警察厅必要的,得设规模较小的局。依照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规定,设局长一人,承省警务处
官名。麴氏高昌国置。位在侍郎之下,分曹理事,有“中兵校郎”、“门下校郎”等。详见各条。官名,汉末曹操始置,三国魏、吴皆置,后世也有沿置,掌监督刺探军政大臣,为帝王耳目。“校郎”又名“校事”,详“校事”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士兵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