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勋卫郎将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次官。佐勋卫中郎将统勋府卫士。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次官。佐勋卫中郎将统勋府卫士。
泛指泉府官员,参看“泉府”、“泉布”条。
官名。南诏官,每百家置一人。
官名统称。北宋前期为太常丞、秘书丞、殿中丞、著作郎等以上文臣寄禄官统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奉议郎以上官统称。
官名,西汉置,掌长安城东郊和南郊的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武官名。南朝置,见“侠毂队主”。
官署名。即“宾客清吏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七月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水利法》规定:“水利区关涉两县、市以上者其水利事业得由省主管机关设置水利机关办理之。”在此法施行之前,各省均未设直属于省政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海军卫生防疫,疗病治伤,筹备药料,以及海军医务人员开补升调、教育。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军医五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君王出入清除道路。《周礼·秋官》:“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凡誓,执鞭以趋于
即“伊都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