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朝以长安为都,相对东都而言,又称西都、西京。太宗征高丽,以房玄龄为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城,皆置。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遂以京兆府尹为留守。玄宗天宝(742—756) 改西都
官名。清末度支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度支左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主寝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唐朝设此官,负责选择米麦;为官署的长官,下有丞四人,监事十人;属司农寺。参看《新唐书·百官三·官署》。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骁雄将军等号。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其佐官有同管勾,从八品。属尚书兵部。见《金史·百官二》。
见“千总”②。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指一级官署。历代所设,名称不一,地位悬殊。北齐门下省辖有尚食、尚药等六局,太常寺太庙署下有郊祠局、崇虚局。后代亦有设局者,如太医局、礼制局、司经局、掖庭局,以及宦官衙门中的兵仗局、银作局等。至清末内阁
自战国实行郡县制度起,县的行政长官自来都兼理司法,一县钱粮的收入和审案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县行政长官的政绩的主要标志。战国时西门豹为邺令,根治了为河伯娶妇的陋习,就是巧妙地行使了县令的审判权。自汉至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