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庙署令
官名。即太庙令。
官名。即太庙令。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涿鹿监”。
官名。三国蜀昭烈帝章武三年(223),以李严任之,统内外军事。宋朝初年亦置,位在五大都督府长史之下、少卿监之上,后不常置。官名,三国蜀置,统内外军事,为军事长官。《三国志·蜀书·李严传》:“章武二年,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也称监市掾、市啬夫,或称市吏,掌市政治安及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事。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官”。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位卿之下。
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副长官,秩正三品,员额二人。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设令、丞为长贰,下设宫教博士等。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置,《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文学师四人,位次文学掾,掌教授经学。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参见“骅骝厩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