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仪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二十四员,正九品,位昭训下。
内命妇名。唐置,为太子之妾,员额二十四人,秩正九品,在昭训之下。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二十四员,正九品,位昭训下。
内命妇名。唐置,为太子之妾,员额二十四人,秩正九品,在昭训之下。
官名。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刑交阯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之事。参见“交阯清吏司”。
任官制度。 明成化时 (1465—1487) 始定,即以大内特批授官,所授官称传奉官。文武僧道由此得官者达数千。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六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六品下。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七月设,秩正三品,官五员。十月,官员增置为八员。掌管皇帝营盘纳钵及拨给各投下草原牧地,处理有关词讼。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均以
服饰名。明清官服之一。明朝称蟒衣,乃皇帝御服,常用来赏赐近臣、重臣,有行蟒、坐蟒之纹绣。清朝为品官之服。服长过膝,上绣行蟒,穿于补褂之内,为最尊之礼服袍。时人称为“花衣”。凡遇殿廷朝会,坛庙祭祀等典礼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唐朝僧尼初隶礼部祠部司,文宗开成 (836—840) 中设左、右僧录司,掌众僧事。宋承唐制,置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和僧官补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次于护军统领。入关前名“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1634)改为“甲喇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护军参领。满洲每旗十人,蒙古每旗四人,共一百一十二人。正三品。
官名。又作“理国政听讼大臣”。清入关前职官。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共五人,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又称“五大臣”。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亦称理事十大臣,与五大臣佐理国政,厘治政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