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将军
官名。将军名号。三国吴置。权任很重,孙邵以丞相兼任此。三国魏、两晋时地位稍低,五品。十六国西凉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五品。北周沿置,命品不详。曲氏高昌国亦置,位在鹰扬将军之下。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三册《阿斯塔那一五五号墓文书》。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吴皆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孙休传》:“威远将军据为右将军、县侯。”其后,两晋、十六国西凉、北魏、北周等皆置。
官名。将军名号。三国吴置。权任很重,孙邵以丞相兼任此。三国魏、两晋时地位稍低,五品。十六国西凉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五品。北周沿置,命品不详。曲氏高昌国亦置,位在鹰扬将军之下。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三册《阿斯塔那一五五号墓文书》。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吴皆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孙休传》:“威远将军据为右将军、县侯。”其后,两晋、十六国西凉、北魏、北周等皆置。
吏名。宋朝谏院置。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司救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下设司救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救”。
见“金吾街仗司”。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署名合称。隋炀帝大业(605—617)初置,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署,掌四方方国及互市事,各置使者一人及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置、互市监、监副、参军各一人; 录事主纲纪,叙职掌其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孙小)转西台中散,每从征伐,屡有战功,多获赏赐。”为任职于中书省的中散官。五品中。
官名。东汉属执金吾,员一人,秩比千石,助执金吾领缇骑二百人,邀巡皇宫周围,以备非常水火之事。官名,西汉执金吾有两丞,东汉置一丞,俸比千石。为执金吾之副,佐执金吾行施职事。参看“执金吾”条。
官名。秦、汉为都水长副贰,西汉太常、治粟内史、水衡都尉、主爵都尉等署皆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员二人,正八品上。文帝仁寿元年(601)改台为监,历代沿置,故亦称“都水监丞”。炀帝大业五年(609) 以后
官名。即太子宫门郎。官名。辽置,见“宫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