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通仕郎置,为选人阶官,从八品。文散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通仕郎为从政郎, 秩从八品。参见“通仕郎。”
“小宗师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主管苑囿离宫的政事禁令。北周依《周礼》置掌囿中士,正二命,掌囿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掌冶金等事,典作农战之具。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列为四品。三国蜀亦置。见《三国志·王惰传》、《张裔传》。官名,东汉献帝年间曹操置,三国时魏蜀
官名。又称“御戎”。春秋晋置。掌驾驭兵车。大夫爵。《国语·晋语七》: “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使为戎御。”
官名。《周礼·秋官》属官有大行人、小行人,掌迎送接待宾客之礼。春秋战国各国多设行人,掌朝觐聘问,常任使者。秦、西汉初有行人令,为大行令(典客)属官,掌接待少数民族宾客。西汉诸侯国亦置行人,东汉省。十六
①官名。辽朝置,或称大监,为少府、秘书、太府诸监长官。元朝沿置,在艺文监等府署仍为长官,在太府、秘书、中尚、章佩诸监则降为次官,位在太卿或监卿之下。② 明朝置为宦官衙门长官。洪武二十八年(1395)于
①周朝称附属于诸侯大国的小国。《礼记·王制》:“附于诸侯曰附庸。”《孟子·万章下》: “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②西周、春秋时分封的小国国君。《史记·秦本纪》: “(孝王曰) ‘朕
官名。 西周置。 史之正长。 参见“史”。
官名。即光禄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光禄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