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设的负责铸造钱币、印制交钞的官署。见《元史·百官八·诸路宝泉都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设的负责铸造钱币、印制交钞的官署。见《元史·百官八·诸路宝泉都提举司》。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
官名。中京都虞候司长官。辽道宗时,有中京诸军都虞候石瀚。(《全辽文·卷九·尚墓志铭》)
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唐制,铨试合格后注官,得参考选人意愿,即《新唐书·百官志下》所谓“询其便利而拟”,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可以要求重新注拟,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下届冬集时可免试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巡警盗贼,维持治安,隶镇将等官员。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1)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每事必经其手,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七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从七品下。
官名。汉朝郡府散吏。《汉书·鲍宣传》:“薛方尝为郡掾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官,散吏,无固定职事。《汉书·鲍宣传》:“薛方尝为郡掾祭酒。”
即“爱惜喇库哈番”。
官署名。元朝置。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立山东、河东、辽阳、江淮、湖广、川汉六处泉货监,掌铸造至大通宝和大元通宝。四年罢。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