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封
食邑制度之一。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其封国并无疆土,封户亦徒有虚名,唯加实封者,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玄宗开元(713—741)中定制,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其实封有同俸赐。后又罢实封之给,而特加邑户。宋制实封自百户至千户共七等,文官至卿监、武官至横行、勋至上柱国,皆加实封食邑。每实封一户,每月随俸领取二十五文,后亦罢给。
食邑制度之一。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其封国并无疆土,封户亦徒有虚名,唯加实封者,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玄宗开元(713—741)中定制,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其实封有同俸赐。后又罢实封之给,而特加邑户。宋制实封自百户至千户共七等,文官至卿监、武官至横行、勋至上柱国,皆加实封食邑。每实封一户,每月随俸领取二十五文,后亦罢给。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试官,与酋望往往兼主兵、户籍、礼、刑、官人、工作、财用、客、商贾、马、牛、仓廪诸官; 望苴蛮置十二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事王所,出治军壁称节度,次补清平官,由曹长有功者补进。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官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制用语,即罢免官员职务。《汉书·文帝纪》:“遂免丞相勃,遣就国。”北魏免官者三年后降一阶叙用; 才优擢受者,不拘此限。后世沿用,制度或有不同。免去官职。(1)任满免职。官员任满,免去原职,另任他职,
官名。即礼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侍郎。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礼部侍郎为司礼少常伯,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卷四六《孙策传》: “曹公表(孙)策为讨逆将军,封为吴侯。”后曹操亦置,文聘以讨关羽功,加此职。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孙策
官名,东汉置,即给事黄门侍郎,共六人,掌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献帝起居注》说:“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改给事黄门侍郎为侍中侍郎,去给事黄门
官名。北周末始置于大丞相府,掌导礼仪。北周末,杨坚为左大丞相、大丞相、相国,任相府礼曹参军者,见王仲荦《北周六典·大丞相第六》所引《隋故使持节仪同大将军昌国惠公墓志铭》:“公讳奉叔,第二子恢,利州总管
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见“征税部”、“海事部”。
① 《周礼》官名。为军队一师之统帅。《周礼·夏官·司马》:“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又,《周礼》二千五百家为州,州出二千五百人为师,故师帅即指州长。②汉朝对郡守、县令之别称。《汉书·董仲舒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