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使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之功,特置此官授之。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阶官名。改中卫大夫。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长官,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见《元史·百官三·宣政院》。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之功,特置此官授之。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阶官名。改中卫大夫。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长官,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见《元史·百官三·宣政院》。
杂任职名。唐于太医署置针生二十人,从针博士学习经脉、孔穴。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充任针师。
“大行台尚书仆射”的省称。
参见“内朝”。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勋卫府及勋府卫士。详见“勋卫”。
官名。即仓部员外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仓部员外郎。
官名。简称“盐提举”。盐课提举司长官。掌司事。明朝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下设同提举、副提举等。清朝亦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例以通判、运判、州同升位。官名。元、明皆置,为提举司长官。详见“盐课提举司”条。
杂任职名。唐置,属门下省,员额一人,掌装潢之事。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门下省御府局置,隶殿内省,置奉御二员、直长四员。唐朝殿中省置,有奉御二员、直长四员,掌供皇帝冕服、宫廷陈设,祭祀,则奉镇圭于监,而进于皇帝;大朝会,设案。高宗龙朔二年
官名。即工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郎中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工部尚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