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部员外郎
官名。明朝刑部所属宪部之副。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为宪部,原总部员外郎遂改宪部员外郎,二人,从五品。二十三年,改刑部四属部为十二部,罢宪部,改置十二部员外郎各一人。
官名。明朝刑部所属宪部之副。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为宪部,原总部员外郎遂改宪部员外郎,二人,从五品。二十三年,改刑部四属部为十二部,罢宪部,改置十二部员外郎各一人。
官名,汉置,职如县丞,佐令或长治本道。凡县主蛮夷曰道,满万户置令,不满万户置长,皆置丞,佐令或长,为之副。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官名。明初殿庭仪礼司官,位在九关通事使之下。六人,从八品,协掌赞导礼仪之事。参见“九关通事使”。
官名。北齐置,为都城所在郡长官,多由宗室担任,三品。职比京兆尹。官名。北齐都邺,其政区为清都郡,置清都尹为京师长官,有丞,属官有中正,功曹,主簿,督邮,五官,门下督,录事,主记,议生,及功曹、记室、户
官名合称。唐肃宗乾元元年 (758) 始置,即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员各一人,皆正五品上,掌司四时,观察气象变异,隶司天台。宋初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改隶
托病辞职。《战国策·秦第三》: “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
官署名。隋始置, 为兵部的头司。隋初兵部司的主官为侍郎、员外郎,炀帝时改为郎、承务郎。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郎中二人,从五品上,一人掌兵马名籍、武官阶品及选授,一人掌军戎调遗;员外郎一人掌武举
官名。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总办一职之副手。
东宫属官。东汉置,职掌医药。《后汉书·宦者·孙程传》:“初帝见废,监太子家小黄门籍建、傅高梵、长秋长赵熹、丞良贺、药长夏珍皆以无过见谴。”三国魏沿置,七品。官名,东汉置,为中宫或太子属官,掌医药。《后
官名,西汉置,也称京兆尹丞,为尹之佐官,共二人,助尹掌京师。参看“京兆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