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宫伯司长官,分置左、右,皆正五命。其属有左、右小宫伯下大夫,左、右宫伯都上士,左、右中侍上士,左、右侍上士、中士,左、右前侍中士,左右后侍中士,左、右骑侍下士,左、右宗侍下士,左,右庶侍下士,左、右勋侍下士。掌管宫寝的侍卫、轮换在宫中值勤并负责临朝及出行的警卫。临朝时在前侍之首,金甲,执龙环金饰长刀。出行时卫护在路车两侧由于总管宫庭的警卫,在发生宫庭政变时,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宫伯司长官,分置左、右,皆正五命。其属有左、右小宫伯下大夫,左、右宫伯都上士,左、右中侍上士,左、右侍上士、中士,左、右前侍中士,左右后侍中士,左、右骑侍下士,左、右宗侍下士,左,右庶侍下士,左、右勋侍下士。掌管宫寝的侍卫、轮换在宫中值勤并负责临朝及出行的警卫。临朝时在前侍之首,金甲,执龙环金饰长刀。出行时卫护在路车两侧由于总管宫庭的警卫,在发生宫庭政变时,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名。西汉少府所属有东西两个织室,各设令及丞。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省东织室,西织室就单称为织室。东汉时又省织室令,只设织室丞。织室令丞的职掌是给帝后制作祭服。《汉旧仪》记其事说:“凡蚕丝絮,织
官名。国民党政府粮食部设置,员额十至十四人,掌稽核会计等事务。
宋朝文明殿学士省称。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部,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有关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等开采、鼓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虞部。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 设。 无定额, 正七品。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官名,清朝光绪32年(公元1906年)置,属农工商部,无固定人数,正七品
①高级高员统称,犹言大官。战国、秦汉皆然。《史记·秦始皇本纪》: “大吏持禄取容”。②汉朝乌孙国官名。据《汉书·西域传》,乌孙国职官有“大吏一人”。③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职官,额为四人,负责承应来京蒙古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置。《晋书·乞伏炽磐载记》: 永康元年 (412)“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1116) 置,为武臣阶官,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