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相国属官。职权品秩与丞相长史略同。或亦分置左、右。参见“丞相长史”。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上元二年(公元675年)诏举,崔融及第。
见“驻泊”。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义部长官,置一员,居司政下。
官署名。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置,掌出卖颗盐及煎制皇帝膳食所用盐花。初以都盐院官兼领,真宗大中祥符七年 (1014) 专以使臣二人勾当。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将军下。
满语官名。意为“宰相”、“中堂”、“大学士”。
麴氏高昌国吏部、祠部、库部、仓部、主客、礼部、民部、兵部长史的合称,为诸部长官。分见各条。
官名。吐蕃官,即内大相,置一人,与大相、副相、内副相、小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