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史
官名,汉朝郡守的属吏,掌郡守内府钱粮财物出纳等事,有的属功曹。后世无。
官名,汉朝郡守的属吏,掌郡守内府钱粮财物出纳等事,有的属功曹。后世无。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见“河北籴便司”。官署名。宋置,掌籴便刍粮以供边储之用。见《宋史·职官七·提举河北籴便司》。
即“宗子录”。参见“宗子正”。
官名。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法司事。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法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中所置六仪之一,位居第二,正二品,与淑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共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始置,管辖行在宗子,设权主管一人领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
官名。清初兵部职方司所属职官。掌京师城门之守卫。顺治四年(1647)改“门千总”。
官名。宋置,见“太医局”。
官名。北齐有此职,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中州从七品下,下州正八品上。至唐为“司士参军”,参见该条。
官名,汉武帝元朔四年初置,驻陇西临洮县,俸比二千石,掌统帅驻军,维持地方治安。《后汉书·孝顺帝纪》:“夏四月,复置陇西南部都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