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乘寺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复为寺,秩正三品,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降为从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及领随路局院鞍辔等造作,收支行省岁造鞍辔,理四怯薜阿塔赤词讼,起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主官有卿四人,下设少卿、丞、经历、知事、照磨、管勾、令史、译史、知印、通事、奏差、典吏;所属机构有资乘库。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复为寺,秩正三品,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降为从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及领随路局院鞍辔等造作,收支行省岁造鞍辔,理四怯薜阿塔赤词讼,起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主官有卿四人,下设少卿、丞、经历、知事、照磨、管勾、令史、译史、知印、通事、奏差、典吏;所属机构有资乘库。
清代修书之馆与玉牒、国史、实录、方略、会典各馆均各设置缮写之人,名为誊录。除由顺天乡试荐举未中之生员及会试荐卷未中之举人挑取誊录外,凡举贡生监均可应考。考取分配入各馆的誊录、举贡生监合为一班,贡监生用
即“刑部左厅”。
官名。辽朝弘义宫长官。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隶徽政院,领上都、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仁宗延祐六年(1319)升徽仪使司。七年,复为缮珍司。英宗至治三年(132
左、右拾遗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拾遗(今正言)为小谏,又曰遗公”。
见“金吾街仗司”。
官居要职的大臣。《管子·明法解》:“乱主之行爵禄也,不以法令案功劳; 其行刑罚也,不以法令案罪过,而听重臣之所言。”
官名。东晋南朝置,丹杨尹属官。一作“丹阳尹丞”。
官名。南朝梁曾置。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太常寺太社局长官,员一人,正九品,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官名。南朝梁置,属太常,掌祭社。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两京郊社署》。
官名。北魏置。主管甲仗的制造。《魏书·崔光传》: “正始(504—508)中,大修器械,(崔长文)为诸州造仗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