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三十六曹
北魏前期尚书省诸曹统称。拓拔珪皇始元年 (396) 始置 (或说实为三十四曹,合左、右丞为三十六),各设郎。天兴二年 (398) 分为三百六十曹,各设大夫; 四年复故,曹各置代人令史、译令史、书令史学官。天赐二年 (405) 复罢。
北魏前期尚书省诸曹统称。拓拔珪皇始元年 (396) 始置 (或说实为三十四曹,合左、右丞为三十六),各设郎。天兴二年 (398) 分为三百六十曹,各设大夫; 四年复故,曹各置代人令史、译令史、书令史学官。天赐二年 (405) 复罢。
官名。唐朝设此官,负责选择米麦;为官署的长官,下有丞四人,监事十人;属司农寺。参看《新唐书·百官三·官署》。
官名。秦朝治粟内史,西汉大农令、大司农及水衡都尉均置,员一人,为均输令副职。又,水衡都尉所属上林令亦置,员四人。官名,为均输令之贰,详见“均输令”条。
官名。元置。掌司天监教学行政事务。员额二人,从九品。
官名。清代都转运盐司所属有巡检司五,各设巡检一人,秩从九品,计直隶一人,山西、江苏各二人。掌巡察各盐场。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凡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任用为简任公务员:一、现任或曾任简任职,经过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二、现任或曾任最高一级荐
官名,汉置,为陵园令之副,佐令掌守陵园。参看“陵园令”条。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门下省殿内局置,隶殿内省,置奉御二员、直长八员。唐朝殿中省置,有奉御二员、直长六员,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皇帝行幸,则设三部帐幕;其外,则蔽以排城; 大
官名。① 即东都留守。唐玄宗天宝(742—756) 改是称,肃宗复为东都留守。详“东都留守”。②宋朝置。太祖建隆元年 (960) 始置,以亲征泽、潞,由枢密使吴廷祚充任,设留守司,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
官名。隋朝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内官尚宫属官,员三人,视勋品,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金沿置,为典卫司、宫苑司、惠民司诸司长官,各一人,正七品至从六品。元朝置于御香局、掌薪司、供膳司、上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和三国生日等礼及织染文服两署金钱。其佐官有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