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前期置,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属金部尚书。《魏书·穆崇传》:穆安国“历金部长、殿中尚书。”
命妇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命妇封号,寄禄官太中大夫以上、职事官未至侍郎者,其妻封令人。外命妇名。宋置,其地位在硕人之下,恭人之上。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
官名合称。唐朝指御史台之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李绰《尚书故实》: “台仪自大夫以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官名。唐代御史台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宋朝乡役名。神宗时行保甲法,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负责治安。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度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汉朝郡国官府属吏。元帝时始置,典一经,秩百石,职掌教化事宜。掌教育之吏。汉代太常所属有五经百石卒史,为太常寺所属吏员。郡国学校中亦置,《汉书·儒林传序》说:“元帝好儒,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则似
官名。唐朝御史台置,初以侍御史掌纠察违失,分左、右巡,以左巡监察京城之内,后以殿中侍御史掌知; 寻以务剧,又选用京畿县尉。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 (1262) 十一月,罢右三部,置兵刑部,掌军事、刑狱之政,设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五年,又置兵刑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