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供奉宫廷衣服玩物之事。隶光禄寺。
参见“内三郎”。
裨小王即小王,为二十四长属下。《汉书·匈奴传》:“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余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之属。”“汉将军得右贤王人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掌窑事。顺治(1644—1661)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元年(1662)改设满、汉各一人,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每年一更代。官名。清置,属工部,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均由上尉充任,掌管枪炮事务。
官署名。明朝掌管佛教的机构。洪武元年(1368)置,四年革,后改置为僧录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膳总领”。为盛京三陵(永陵、福陵、昭陵)官。
官名,泛指若卢令丞等。《后汉书·孝和帝纪》:“已丑,复置若卢狱官。”注:“《汉旧仪》曰,主鞫将相大臣也。”
官名。春秋宋国置,《左传·襄公九年》:“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向戌讨左,亦如之”,“二师令四乡正敬享”。宋国有四乡,每乡一乡正,掌一乡政教禁令。杜预注:“乡正,乡大夫。”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