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对
唐德宗贞元七年(791)令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问以政事,谓之巡对。
唐德宗贞元七年(791)令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问以政事,谓之巡对。
官署名。辽朝、金朝皆置。南面官,太宗天显三年(928),升东平郡为南京,治辽阳(今辽宁辽阳),会同元年(938),改幽州为南京,治析津,辽阳为东京。先后设留守司统领改事及部分军事。金设于南京开封府,长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官名。①官号。《左传·哀公九年》“炎帝为火师。”杜预注: “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②官名。周朝置。掌火。《国语·周语中》: “火师监燎。”韦昭注: “火师,司火。”官名。古代掌管火事的官。《国语·周
僧官。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唐朝废,改立僧录。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僧统》。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北魏时指臣服于朝廷的少数民族首领。《魏书·太宗纪》: “ (永兴三年412) 赐附国大人锦罽衣服各有差。”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外交事项。
官名。见“禁烟总局”。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次官,与大行台尚书左仆射共佐大行台尚书令掌台中事务,位在左仆射下。唐高祖武德(618—626)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尚书仆射一员,左、右任置,丛二品。武德八年罢。参见“大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