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副大使
见“巡抚大使”。
见“巡抚大使”。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辽朝宫帐杂役。掌宫中衣物裁造等事。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例由著帐户充任。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练兵处军学司之训练、教育两科归併设立。掌陆学各学堂教育及各项队伍操法。辖教育、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辎重队、要塞炮队七科及陆军编译局。置司
官名。掌郊庙祭祀杂役。三国魏置,隶太常属官太庙令,八品。两晋、南朝沿之。北魏分太常斋郎与祀官斋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前者为从七品中,后者九品中。唐朝太常寺置太庙斋郎(后归宗正寺)一百三十人,
即“详定编敕所”。
殿廷卫士名。明置,见“大汉将军”。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见“都头”。武官名。宋置,为步军都头的副职,参见“都”。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 李巽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