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断刑
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
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
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
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充当侍卫之任,多由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太平天国省试典试官。见“省试(2)”。
官名,北周置。宣纳下大夫属官,佐其延纳王言,出宣帝命,故须选用口齿清晰之人,柳謇之即因读祝文音韵清雅,自守庙下士被擢充此职。正三命。
汉时南匈奴武官名,属左大将,掌领兵。《后汉书·孝顺帝纪》:“三月,使匈奴中郎将王稠率左骨都侯等击鲜卑,破之。”
官名。参见“左宗正”。官名,清朝置,属宗人府,助府丞掌校汉文册籍。见《清史稿·职官志一》,参看“宗人府”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射声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射声率中士、右射声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 (1262) 十月,置府成都,分府潼川,掌成都、潼川和吐蕃境内诸军。设都元帅、右副元帅、左副元帅、元帅等职。至元五年 (1268),改为西川统军司。
①指开设府署、辟置僚属。始于汉朝,通常只许三公开府。东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又许车骑将军开府。魏晋南朝时期,常以此作为对高级官员的宠待。②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第一品下,二十
兵部尚书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兵部(尚书)为大戎”。
官名。都水台属官。东晋置六人,南朝宋、齐一人,梁八人,亦称河堤谒者。北魏亦置。官名。西晋时都水使者的属官有河堤谒者,东晋省其官,另置都水谒者,其地位在都水参军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