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丞
官名,为左都候的副长官,佐候行其职。详见“左都候”条。
官名,为左都候的副长官,佐候行其职。详见“左都候”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铨叙部。掌理关于公务员奖勋审查事项,抚恤审查事项;公务员年金退养金等审查事项,以及关于公务员公益福利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等,分理本司事务。
见“走马承受公事”。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集贤殿修撰置,为贴职,从六品。官名。宋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恩倖·阮佃夫传》:“又告主衣吴兴寿寂之、细铠主南彭城姜产之,产之又语所领细铠将临淮王敬则。”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署名。蒙古国置,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太宗时,始置行政官。宪宗时用行省名。旭烈兀西征期间,行省受其节制。元世祖即位后,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行省废。
官名。魏晋南北朝时中正的属官,根据乡里的评论写出对本地士族的“品”、“状”,再由中正裁定。还负责管理记载品、状的黄纸。中正的属员。《晋书·孙楚传》载:“初楚与同郡王济友善,济为本州大中正,访问铨邑人品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
官署名。唐朝初年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掌领帐内,侍卫、陪从。设官有统军、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别将、驱咥直等。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参见“帐内府”。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师范学校;二、中学校;三、小学和蒙养院;四、普通实业学校;五、盲哑学校,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六、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皆为满名。乾隆元年(1736)奏准,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