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
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七等,常在列第六等,名分很低,无封号、定额。使用官女三人。
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清代置常在、答应位在贵人下,仅供使令,犹如西汉的家人子、东汉的宫人、采女。其得名之由,当在于明代御前近侍太监有答应、长随诸称,清代用来称呼宫女。
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七等,常在列第六等,名分很低,无封号、定额。使用官女三人。
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清代置常在、答应位在贵人下,仅供使令,犹如西汉的家人子、东汉的宫人、采女。其得名之由,当在于明代御前近侍太监有答应、长随诸称,清代用来称呼宫女。
官署名。宋太常寺所属,以鼓吹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音乐鼓吹,即前代鼓吹署之职。崇宁后改为大晟府鼓吹案。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
①官署名。详见“中兵曹”。② 中兵参军简称。《梁书·武帝纪上》: “高祖密召长史王茂、中兵吕僧珍、别驾柳庆远、功曹史吉士瞻等谋之。” 详见“中兵参军”。官名。魏置五兵(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尚
官吏的泛称。《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曰陷而后恭,道将何为。”《三国志·吴书·步骘传》:“至于今日,官寮多阙,虽有大臣,复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
官名。清朝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省设有。无品级。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一人,置于茂州竹木坎;贵州省置二人:永宁州盘江、安化各一人
指八种人犯罪后可以享有减免刑罚特权的特别审议制度。周朝称八辟,汉朝称八议,三国魏正式载入律令,沿用到清朝。包括议亲(宗室外戚)、议故(皇帝故交旧友)、议贤(有大德行者)、议能 (有大才艺者)、议功(有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司次官,佐司右中大夫掌皇帝出行田猎的护卫。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司右司长官,称司右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有管理司法审判,行政审判的职权。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设秘书、参事两处。长官称院长、副院长,由国民
参见“左中兵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