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州尚书省
官署名。北齐置于晋阳。北齐都邺,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故设,简称“并省”。设录尚书事、尚书令、左、右仆射及各部尚书,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当皇帝驻晋阳时,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京师尚书省职权。由宗室或亲信重臣出任录尚书事及尚书令,主持省务。其各级官员,与京师尚书省同职官员地位相似,而班次略低。
官署名。北齐置于晋阳。北齐都邺,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故设,简称“并省”。设录尚书事、尚书令、左、右仆射及各部尚书,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当皇帝驻晋阳时,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京师尚书省职权。由宗室或亲信重臣出任录尚书事及尚书令,主持省务。其各级官员,与京师尚书省同职官员地位相似,而班次略低。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常寺。掌社稷、祠祀、祈祷并听舍祭器等物。设令、丞领署事,秩从六品、从七品。曾设直长一职,章宗明昌三年 (1192)罢。承安三年(1198),设祝史、斋郎一百六十人。完颜永济大安元年
官名。南朝梁、陈置,掌宫廷用马,属太仆卿。
指国君、天子。《尚书·益稷》:“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注:“元首,君也。”《汉书·刘辅传》:“朝廷无诌谀之士,元首无失道之愆。”注:“师古曰:元首谓天子也。”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都总管府长官,兼理辽阳府事。
参见“十明将军”。
①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监。② 官名。即都水使者,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使者。官署名,亦为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由贵族家庭中保育人员的称谓发展而来。《礼记·内则》讲到保育孺子,必须从“诸母”和“可者”中选出“子师”、“慈母”、“保母”来负责。所谓“可者”就是“阿”,“阿”从“可”声,“可”“阿”同音通用。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官名合称,即左校令和右校令的简称。汉将作大匠属下有左校令,掌左工徒,右校令,掌右工徒,秩皆六百石,各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四·将作大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