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使
官名。元朝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元朝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① 即 “宗正卿” 的别称。《晋书·司马宗传》: “(虞) 胤为大宗正。”《虞胤传》则称“徙胤为宗正卿”。②官署名称。北齐有“大宗正寺”,宋有“大宗正司”,金、元有“大宗正府”,详见各条。
官名。清初兵部职方司所属职官。掌京师城门之守卫。顺治四年(1647)改“门千总”。
官名。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明朝为皇帝讲读经史,除经筵仪外,另有日讲,称“小经筵”。清初沿其制,于顺治十二年(1655)选满、汉词臣八人为日讲官,定每年春、秋二季经筵之后,按日进讲,春讲到夏至日止;
官名。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始置,以他官兼任,掌编纂史籍。供职期满,外补则落职,代归可复授。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馆罢。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复置。官名。宋于史馆置检讨,掌修
南朝梁、陈所置镇东、镇南、镇西、镇北、镇左、镇右、镇前、镇后将军的合称。分见各条。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各公主府家令司而置。设司正一人,司副一人,以宦官充任。
历朝诸侯王、列侯因罪、死亡或无继嗣被剥夺或撤销封国。《汉书·刘安传》:“安自刑杀,后、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国除为九江郡。”
学官名。明于翰林院始置教习。清末官学教师通称教习。在同文馆、时务学堂、京师大学堂等学校并设总教习一人,相当于校长或教务长。
代理之王,非正式任命的王。《史记·陈涉世家》:“乃以吴叔(吴广)为假王,监诸将以西击荥阳。”《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使人言汉王曰:齐伪诈多变,反复之国也,南边楚,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愿为